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
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冀科企函〔2021〕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5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4号)有关要求和部署,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
二、赛事安排
1.报名参赛。
大赛分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参赛队伍自愿登录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hbscxcyds.com)报名参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赛重点支持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团队,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不向参赛队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6日和7月23日。
2.赛程设置。
(1)大赛分为报名、初赛、行业赛(乡村振兴专业赛)和总决赛等阶段,大赛组织方案和乡村振兴专业赛参赛指南见附件1、2。其中,初赛、行业赛、专业赛按照不同行业技术领域分别组织比赛,总决赛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
(2)大赛将依托专家委员会进行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根据参赛项目所在组别及所属行业技术领域进行分类评审,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获奖企业和团队。初赛将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行业赛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
比赛全程视频录像,评审结果和名单将在赛后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比赛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行业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团队将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名额,推荐入围参加全国赛。
3.配套服务。
大赛广泛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采取线下和线上等方式,开展培训辅导、融资路演等活动,为参赛队伍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赛事组织
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国家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参赛报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市可按照国家和省赛统一评审规格和流程申请举办本地区城市赛;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或单位可申请承办大赛行业赛、乡村振兴专业赛,请有意向举办或承办的部门于6月20日前来函申请(附带赛事组织方案)。
请各地积极宣传大赛,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和团队参加比赛,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报名咨询:企业组 0311-86043282、86057018
企业组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
团队组 0311-83616622、83606622、85866036
组委会联系人:李杨 陈俊刚
联系电话:0311-86043282 85829266(兼传真)
电子邮箱:
hbscxcyds@hebkjt.cn
附件:1.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doc2.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乡村振兴专业赛参赛指南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6月5日
/附件1/
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
暨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冀汇新动能,智创新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支持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委网信办、河北省工商联、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协会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设立组委会,作为大赛的组织决策机构;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科技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5月31日(含)。
5.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在前九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8.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
1.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客团队等),参赛人应具有在冀创业意愿,计划赛后在河北注册成立企业或与河北相关产业达成对接合作;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不超过7人(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鼓励京津等省外创业人员与河北合作参赛。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与其它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4.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hbscxcyds.com)进行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和团队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参赛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及乡村振兴领域进行申报,鼓励从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产业的企业和团队参赛。按照申报领域优化分组后,大赛将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进行比赛。
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2.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国家高新区等负责辖区内参赛队伍报名材料的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报名材料完整的确认参赛资格,并在2021年7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推荐函报至组委会办公室。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二)城市赛和初赛
通过审查的参赛队伍进入城市赛或初赛,具体说明如下。
1.城市赛采取申请审核制,由审核通过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各组织单位要积极宣传大赛,认真做好赛事组织。
2.城市赛主名称为: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赛区),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城市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逐级遴选评出优胜队伍(各地可调整比赛轮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主确定比赛方式。按照组委会分配名额,推荐入围大赛行业赛名单。
4.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自主设立城市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5.不举办城市赛的各地参赛企业及团队,将统一由组委会组织参加大赛初赛,主要采用网络书面评审的方式,按照行业分组和评分排序确定入围大赛行业赛名单。
6.城市赛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
(三)行业赛和专业赛
通过城市赛或初赛的参赛队伍进入行业赛或专业赛。行业赛和专业赛将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可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等,申请承办其中的某一行业赛或专业赛。
行业赛和专业赛采用面对面答辩的形式依次举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自主确定线上或线下比赛方式。
1.乡村振兴专业赛。今年将举办乡村振兴专业赛。参赛队伍按照《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要求,围绕促进全省乡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开展创新创业,参赛指南见附件2。
2.行业赛。不参加专业赛的参赛队伍,将根据报名选取的领域优化分组后进行行业赛。
3.根据行业赛和专业赛的评分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序评选大赛一二三等奖、晋级总决赛和推荐全国总决赛队伍。
4.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分配名额,按行业赛和专业赛成绩推荐企业参加全国总决赛。成长组的入围企业须在推荐时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未获得编号的将不予推荐。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
(四)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总决赛由半决赛、决赛两个环节组成,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通过线下或网上路演的形式决出冠亚季军各1名及其他奖项名次。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网全程公示赛程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比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总决赛现场向创投机构等观众开放,并通过电视台和网络平台等进行录播或直播。
总决赛比赛时间:2021年10月底或11月初
五、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将统筹专业赛和行业赛奖项设置,按大赛有效报名比例的15%左右分别设置晋级总决赛队伍和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总决赛晋级队伍:评出冠亚季军及其他名次,给予30万-100万元的奖金奖励,并颁发奖杯、证书。
一等奖:奖金10万,颁发奖杯、证书;
二等奖:奖金5万,颁发证书;
三等奖:奖金2万,颁发证书。
(二)支持政策
1.给予获奖企业每年最高累计15万元的创新券申领额度。
2.择优向国家级、省级投资基金进行推荐,优先推荐给相关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器等。对从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产业的获奖企业和团队将给予重点推荐。
3.赛事期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时组织配套活动,为获奖企业和团队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融资路演、优质项目推介会等活动。
/附件2/
第九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乡村振兴
专业赛参赛指南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要求,充分利用大赛的平台优势和资源,激发振兴乡村的创新创业活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实现全面小康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参赛对象
致力于推动乡村振兴的企业和团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大赛将按企业组和团队组分别进行比赛,参赛对象要求如下,其他要求与大赛组织方案相同,具体见附件1。
(一)企业组。从事乡村振兴相关行业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均可参加乡村振兴专业赛。参赛企业请在系统注册报名时,在“企业概要”栏第一行注明“乡村振兴专业赛”+“参赛领域”。
(二)团队组。鼓励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及本乡人员或创业人员,包括农村青年和农民工、大中专在校或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创新创业者以团队的形式报名参赛。团队组直接在系统中选择“乡村振兴专业赛”和“参赛领域”。
二、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按以下领域进行申报,优化分组后比赛。
(一)现代种养业: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育种技术及产品,特色农业(含海洋农业等),先进种植养殖及质量控制技术及产品等。
(二)农业装备及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农机装备、农业水利工程和节水设施,乡村基础设施,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及产品等。
(三)动植物病害绿色防控: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及产品,新型农药,动物医疗保健技术及产品等。
(四)农业生态及环保:包括但不限于土壤修复,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及产品,新型肥料,生物能源,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技术及产品等。
(五)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食品加工技术及产品,新型饲料,现代农业仓储物流技术及产品,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等。
(六)现代农业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电商、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特色文化,自然灾害监测防控技术及产品等。
三、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紧扣创新创业主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或手段,突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应用、推广,体现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可持续性。
(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具有良好示范作用。
(三)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四、参赛时间、流程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hbscxcyds.com)进行统一注册报名。
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其他具体要求与大赛组织方案相同,详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大赛将统筹乡村振兴专业赛和大赛其他行业赛的奖项设置,按大赛有效报名比例的15%左右分别设置晋级总决赛队伍和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总决赛晋级队伍:评出冠亚季军及其他名次,给予30万-100万元的奖金奖励,并颁发奖杯、证书。
一等奖:奖金10万,颁发奖杯、证书;
二等奖:奖金5万,颁发证书;
三等奖:奖金2万,颁发证书。